社區大學運動休閒籃球之教案分享
題旨『你不能不知道的判例:回場違例』
(本文作者為圓球城市籃球作家)
作者:裘必勝
2011美洲籃球錦標賽波多黎各對阿根廷之戰,有一個很平常,但也很特殊的波隊「回場違例」發生,場上情況是這樣的。
波隊下籃板後發動快攻反擊,球傳到中線附近的球員,該球員在行進中跑動,他接球後正好一腳跨在前場,一腳在後場,落地後第一時間又把球回傳給後場的後衛隊友。哨音響,裁判吹回場違例。
這種情況我們在球場上常常可以看到,裁判也有百分之99會吹回場。經過將近一個月的研究,以及前CBA中華職籃技術委員劉恩普老師的費心指點、說明、舉例,我發現美錦賽的裁判吹錯了。
根據研究和了解,情況應該是這樣的:
1、依據國際籃球規則與條文精神,人球過半場到前場,才算是完全進入前場。因此,得在持球、控球員人球完全進入前場之後,持球一腳回後場,或球回後場,才算是回場。
2、該持球員人在空中,接球落地時,雙腳同時著地,一腳在前場,一腳在後場,他還是可以把球往後傳給隊友。
3、該持球員人在空中,接球後,一腳先落在後場,另一腳再跨到前場,他還是可以把球往後傳給隊友。
老實說,在經過再三研究、判例、規則研讀和解釋之後,竟然得到這樣的答案,我也很難接受,但這應該才是正確的判例
所以,我的結論是,美錦賽那一球,裁判判錯了,而且是當今所有的裁判,可能百分之99都會當下直覺,吹判回場違例。
我得到的解釋與規則引證是:現在的國際籃球規則放寬了回場規定,一定要人球都過半場,進入前場,球回後場,或者持球員有回場現象,才是回場違例,在人球都沒有完全進入前場,持球員手中的球是可以回傳到後場給隊友。
即使我得到的解釋和答案是,「這一球沒有回場違例」,但我還是深怕搞錯了,如果還有裁判高手、規則行家有任何高見與解讀,歡迎賜教、不袼指點,我的信箱是:mustbeawinner@gmail.com。
對籃球規則、判例研究、剪輯有很深入研究的劉恩普老師,不愧專業好手,他對條文解釋和精神引用,他對裁判執法的視野與臨場經驗的探索,都能充分解釋場上狀況和吹判的角度、立場與考量,提供我很多的思考與研究空間。
回場是門學問,也是目前普遍被裁判誤判,球員被誤導,教練也搞的很不清楚的判例與狀況。
希望這次判例研究與規則精神解讀,可以讓回場違例的狀況得到最大的改善與共識。
引述: http://tw.sports.yahoo.com/sbl/blog/roundball_lee/18196.html
<本文為教案分享,謝絕回應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