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斗六」地名的由來,我們相信有許多人跟我們樣好奇,為什麼叫做「斗六」,而不是一斗或半?根據我們考查多方資料和史實,我們得到下列的數種傳說:

【傳說一】:相傳在清朝時期,滿清政府要決定縣址的所在地,當時斗六與諸羅(今嘉義)爭執不下,於是兩方協議以土地的肥沃程度來決定。律定雙方拿出相同體積的泥土來稱重,以土地的重量為裁決的依據。裁決當日,嘉義一斗土的重量等於斗六的土「一斗六升」。於是滿清政府裁決將縣治設在嘉義。


一樣處於嘉南平原,兩地的土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差別呢?因為斗六人拿的是純土,嘉義人為了取得勝算,在拿的泥土中加了鹽,又浸泡較多的水份,所以較重。據說就這是「斗六」一名的由來之


【傳說二】:斗六東市場附近,原名「社」,在康熙年間,平埔蕃洪雅族在此定居開墾。「斗六門」,本來是洪雅族的一個社名,因洪雅族於狩獵捕獲山鹿,歡喜之餘,常常齊聲歡呼:「ㄉㄨ  ㄌㄨ  ㄇㄣㄉㄨ  ㄌㄨ  ㄇㄣ」,斗六門因而得名。後來省略門字,就成了今天的斗六。


【傳說三】:斗六一名的由來,據說在清朝時期,有一位由唐山渡海來台的地理先生,在經過斗六之際,發現此地地靈人傑,卻未見有地名,遂以「南斗六星」為名,命名為斗六。自此之後,文人武士輩出。


【傳說四】:斗六平原靠近山區,古時野鹿成群,客家話「打鹿」,是堂堂正正的漢語古音,因尾音略重,被清朝的縣官誤聽為「斗六門」,遂以「斗六門」填報朝廷,因此地方正式被稱為「斗六」。


【傳說五】:《東瀛識略》:「嘉義縣轄熟番八社:曰蕭壟、曰麻豆、曰哆囉嘓曰目加溜灣、曰豬 山、曰打貓、曰他里霧、曰斗六門柴。」再看其他清代文獻,都記載著「斗六門」為原住民社民。


傳說,為斗六一詞憑添許多想像空間。斗六與嘉義爭取縣址的經過,斗六雖然輸給嘉義,但從這件事中,顯示出斗六人的特質---做事規矩、老實。而斗六人之所以具有這樣的特質,和斗六的地理環境有很大的關係,斗六土地平坦,東面有山脈屏障,平均地勢約五十公尺,地勢高、排水好,沒有淹水的顧慮,夏季颱風很少直接侵襲,冬季也沒有漫天風砂,土地肥沃,生活無虞,自然養成徐,保守、樸實的特性。








 


由於斗六人的這些特質,形成了一股濃厚的人情味,許多外地人在斗六工作,退休後大都長住在此。而斗六人外出奮鬥,功成名就之後,也都十分關心鄉里的發展。只要有關地方上的事務,都會極力參與或爭取,當年爭取興建省立雲林醫院,最後順利設在斗六就是最好的例子。


早在康熙五十六年(公元一七一七年)陳夢林修訂的「諸羅縣志」已有「斗六門」、「斗六門街」、「柴裡斗六」等記載,可見在那個時代,斗六就已奠定開拓的基礎(見圖1.)。乾隆二十五年(公元一七六○年),續修「台灣府記」,斗六已有「堡」及「街」的記載。


日據時代,亦沿用斗六名稱,名「台南州斗六郡斗六街」。台灣光復後,改為斗六鎮。民國三十九年十月(公元一九五○年)新設「雲林縣」,縣治設在斗六鎮,從此有了雲林縣的縣名,直到民國七十一年十二月才改制為雲林縣斗六市。












 



 


斗六早年的發展,沒有北港的航運之利,亦非宗教信仰的聖地;農業方面既無斗南地區的灌溉之利,更無西螺地區田土之豐饒,亦無古坑地區的山林之盛。那麼,斗六為何從清治以來一直是雲林地區的行政與經濟重鎮?


首先,從地理形勢來看,斗六居山坡丘陵地區與平原地區之銜接地帶,呈現東高西低走向。氣候方面,因距海較遠,冬季寒東北季風較小;夏季高溫多雨,適宜各項經濟活動與農業生產。二、三千年前,即有原住民在此地生活,數百年前亦是洪雅族之大本營;因此地同時具有山林物產與平原耕種之可能,也掌握了自山中流出的水源。








 


以漢人在明末清初的墾殖路線來看。漢人在笨港登陸叢聚,無法逐漸向內陸拓展,因為海線地區田土與灌溉不佳,且冬天乾季很長,不利農業墾殖。漢人發展的另一路線,是從台南沿著中央山脈與平原之交接線北上,一方面可以截斷平埔族與山地原住民的交通,另一方面則可掌握水源與平原。斗六就成為嘉義通往竹山(號為「前山第一城」)必經之路,而且掌握了古坑山區、嘉南平原、濁水溪流域、南投山區等四者交會的交通要衝。因此,明末清初以軍事墾殖為主軸的漢人拓殖,在康熙卅年(1691)有總兵王化行移營到這裡(如圖2.之營盤),後來陸續興建斗六門莊倉(1701)、大竹圍(1709)、石榴班與斗六莊(1710),由此可見開墾之普遍;康熙56年(1717)《諸羅縣志》已記載有「斗六門街」。


由於清朝吏治不佳,民怨造成之民亂與分類械鬥盛行(有謂「三年一小反,五年一大亂」),因此,商人會叢聚在軍事交通要地,以得到較佳的保障。乾隆廿六年(1761)設斗六門巡檢;道光十五年(1835)在斗六設縣;光緒十九年(1893)將新設之雲林縣治自林圯埔(今南投縣竹山鎮)移至斗六。經過日本時期的斗六廳(見圖3.)、斗六郡(見圖4.)、斗六街,以至戰後雲林縣治設立於此,斗六一直是雲林地區的行政中心與工商要鎮。









 









 








 









 








 










 



斗六市位於東經120度44、北緯23度48,極東湖山里鄰接南投縣及林內鄉,極西長平里鄰接斗南鎮,極南三光里鄰接古坑鄉,極北十三里鄰接桐鄉, 目前,斗六市共三十八里,以面積93.7151平方公里,為全縣第二位,僅次於古坑鄉;人口總數108,035人則居全縣之冠,亦為人口嚴重外流之雲林縣中,極少數社會人口增加的鄉鎮。斗六市匯集了縱貫鐵路、台三線(北通林內、竹山、南投,並經彰雲、南雲二大橋與彰化、南投兩縣相接,南達嘉義縣梅山)(見圖5.)、台一甲線(聯絡斗南、桐,並與中山高速公路斗南及西螺交流道連接)、中二高(經過本市東邊,於石榴工業區附近設有交流道)、及東西向快速道路(東起於本市,西至台西,並在溝壩里設置交流道,),距中山高斗南交流道亦近,使全市交通成輻射狀分布,四通八達;並有台汽、台西、及日統客運等,交通甚為便利。








 


產業結構方面,多為製造業、營造業、商業、公共行政、社會服務業、金融、保險、工商服務業等為主,為雲林縣之工商業重鎮。農產則以斗六文名聞遐邇。


(二)斗六的開發史


了解「斗六」地名的由來之後,您是不是對故鄉這塊土地多了一些喜愛和認識呢?你是不是想了解咱們故鄉是從哪年代開始被納入政府的管理?先民又從哪裡遷徙過來的呢?請你和我們走一趟斗六的開發史吧


(1)明鄭時期(1661~1683)    (引自雲林縣開發史第一篇第二章p35.)


荷蘭人在台灣達37年,以台南為中心,所拓墾的地區,最北到北港一帶,當時雲林地方多番社,為原住民聚集之地,部落向心力強,加上有漢人(與鄭芝龍同期航海來台)雜居,由原住民與鄭氏移民所結合的力量,抵禦荷蘭之侵略不再北移。


明永十五年(1661)鄭成功來台驅荷成功之後,閩粵沿海居民大舉遷台,他採用寓兵於農的屯墾策略,並鼓勵百姓墾殖,教導原住民使用進步的農業技術,農閒時接受軍事訓練,逐漸發展成城鎮,影響聚落與城市的形成。當時至少有三種聚落形式,一為漢族移民的聚落;二為平埔族傳統聚落;三為鄭氏新建的屯田聚落。


鄭成功的部將林圯率部眾,從竹山到斗六梅林、林頭、湖山一帶開墾,並首度開拓斗六門,以軍旅屯墾為主,招集佃農開墾次之,為鄭氏屯墾三十七個堡里


(2)清領時期(康熙22光緒21年)


(引自雲林縣開發史第一篇第三章p37.46及第五篇第二章p15.)


(雲林縣志稿 卷三 建制篇 p2-3)


清康熙廿二年(一六八三)清兵攻台,明鄭覆亡,開始長達兩百多年的清朝統治時期。當時經過長達半年之久的台灣棄留爭議,終於在康熙廿三年(公元1684年)四月下令,改明鄭東寧府為「台灣府」,隸屬福建省,底下設置台灣、鳳山、諸羅三縣。斗六本屬諸羅縣管轄(同52年改諸羅為嘉義縣)。


清廷在領台之初,實行海禁,明令禁止大陸人民任意搬遷來台,但閩粵沿海地區仍有大批移民不斷前來開墾,及進行兩岸的貿易往來。根據諸羅縣志雜記志記載,以前平埔族的鹿場,已經漸漸開墾為田地,由此可知康熙後期,地方的墾殖已有相當成就,而漢人足跡也深入近山之地,如林克明入墾斗六仔頭(林頭)、咬狗、內林一帶;吳英入墾斗六大北勢(保長)、九老爺(久安)、大一帶。


雍正年間曾有短暫的允許人民攜來台,這段期間不但渡台人數增加,且多有落地生根的打算。不過不到幾年,清朝又下令管制,直到乾隆十一年之後,種種禁令才逐漸放寬,如福建人黃、張、王三姓開墾竹圍子、施瓜、十三分等地。大抵來講,雲林地區的漢人墾殖,是循平原及山區交接之處由南往北,而不是由西(沿海)往東(內陸)的方式進行。


乾隆初年,泉州人楊仲熹招集漢人在此開店行商而逐漸興盛。乾隆26年設斗六門巡檢,道光15年改為斗六門縣,直到光緒13年(公元1887年)成立雲林縣,屬雲林縣管轄。雲林縣為台灣府四縣之一,縣治初設於林圯埔,計有16堡,至光緒15年將縣治設於林圯埔(今竹山一帶),光緒19年移至斗六。


(3)日治時期(光緒21年民國34年)  (雲林縣志稿 卷三 建制篇 p4-8)


清光緒21年,簽訂中日馬關條約,割讓台灣。明治30年(光緒23,1902)年日皇勒令第152號公佈台灣總督府地方官之官制,規劃台、為六縣三廳,於縣廳下設86個辦署。斗六辦務署屬嘉義縣,署址設斗六堡斗六街,管轄斗六堡、溪洲堡、他里霧堡


明治34年(光緒27年,1906),日督兒玉源郎,以縣、廳、辦署之三級制,在行政事務上有欠缺靈活,擬廢縣與署,一律設廳,改為二級制。全島改為20廳,斗六辦署即改為斗六廳,斗六廳治設於斗六堡斗六街;管轄斗六堡、溪洲堡、他里霧堡、沙連堡,鯉魚東堡、西螺堡、打貓東頂堡尖山堡、海豐堡、大丘田東堡、白沙墩堡、蔦松堡


明治39年(光緒32年,1911),將原有20聽裁為12廳。以斗六廳、嘉義廳及鹽水港廳之一部分合為嘉義廳,廳下仍設支廳斗六支廳管轄斗六、林內、菜公、樹仔腳、他里、茄腳、等七區。


大正8年,日人田健治郎充第八任總督,大正9年改革地方政制。廢廳為州,廢支廳為郡市,廢區、堡為街、庄。當時斗六郡屬台南州,斗六郡之郡役所設於斗六街,管轄斗六街、古坑、斗南、大埤庄


50年的統治當中,大略可分成三個時期,前為武官總督制、中為文官總督制、後為戰時動員體制,共同有幾項特性:行政專制與高壓、由上而下的集權官治主義和軍事統治與警察統治的色彩濃厚。大抵上都是以日本本島為主,台灣為輔的統治方式。


日治初期,因為抗日義軍四起,地方政權無法掌握,所以較無建設,以人口普查為例,一直到光緒三十一年才舉辦第一次的人口普查,一共有七次,資料顯示仍以本島人居多,大正十二年(一九二三)斗六郡外地人與本島人的比約1:505。


台灣本來就有生產糖、米、茶、礦的基礎,日本人以「以台灣為良石和原料的供應地,並為日本工業生產品的消費市場」為目標,日本人缺乏產地區,所以特意經營糖業,先收購斗六溝壩林本源糖,後在虎尾、北港等設廠,廣設小火車鐵道,載運原料甘蔗送入場內製紅糖、粗白糖,再悉數運回日本本土精製享受。


在其他建設方面,明治廿八年(一八九五)開始,為求軍事交通上的便捷,便利用兵工趕築道路,修建南北縱貫道路,林內、斗六、斗南通往嘉義的這一段,就是利用明鄭時期的軍用路開拓而成;明治三十二年(一八九九)開始興建新竹以南的鐵路,分南中北三部同時進行,至大正九年(一九二○)通車,為台灣鐵路的前身;明治四十年(一九○七)四月起,斗六就有郵局開始辦理電信及電話交換業務。


(4)光復以後    (雲林縣志稿 卷三 建制篇 p9-10)


民國34年,我國對日抗戰勝利,台重歸祖國,接收期間,地方區域暫依舊制。民35年以日至之五州三廳,改為八縣,郡改為區,庄街改為鄉鎮。斗六區屬台南縣,斗六區管轄斗六鎮、斗南鎮、古坑鄉、大鄉、桐鄉。民國39年,行政院第145次會議修正通過,核定全省劃分為16個縣市。斗六區屬雲林縣。斗六鎮於民國78年升格為斗六市。


(5)原住民角度   (林崇熙教授提供)


在倪贊元《雲林縣采訪冊》中,尚且記載著斗六街「番社」之俗:「柴里社姓,在縣城東門內,風俗與土著、客莊大略相似。惟前番俗,臨喪則將屍扶出中庭,郡番歌為戲,以贈死者;既畢哭泣悲號。葬之日,視家貧富,分一股業以殉葬。婚姻,則將社中未嫁番女若干人同至壇所,擇番男,如數起步齊奔周圍一遍,約五、六里,先至壇所,則擇番女之尤者以配,爭便捷也;後至者論次擇配無訂盟、納聘之禮。現則雜處居民,舊俗革除殆盡。第女無裹足,以烏布蒙頭為少異耳。至於分住城外及尖山坑內者,男女多販柴為活。言語一如人,詢其番語奚若,率無以應;即間有頭目老番,亦僅知一二如下所番話。」此外,並採有「番語」紀錄。


(斗六鄉土史料)


據史料記載,平埔族共有九族,斗六地區為洪雅族,與埔里、草屯地區相同,斗六平埔族分斗六門社及柴里社,斗六門社可能在今天中華路(舊名番社)、社口里一帶;永安路及中華路交叉路口,也有一個舊名為「番仔井」,另外埤仔頭也有舊名為「番仔埤」,斗六地區有「紅」姓人士,此一姓氏,可能是平埔族的後裔,但未經當面證實。


斗六的地理位置








 


斗六市為於東經一二零度四四分,北緯二三度四八分,斗六市行政屬於雲林縣,雲林縣地裡位置圖在中台灣西側濱海地區,而斗六市則在雲林縣之東隅,即嘉南平原北端與中央山脈西丘陵之銜接地帶,東鄰南投縣竹山鎮、南接古坑鄉、西接虎尾鎮及斗南鎮、北接桐鄉及林內鄉,全境略呈一橫置之雞腿狀,東西寬15公里,南北長16公里,全市下轄35公里。北至台中67.3公里,南距嘉義31.3公里。(鎮東國小鄉土教材光碟)。



斗六市轄域部落地名由來







梅林里
梅 林 里 依 地 理 環 境 分 成 三 個 村 落 計 有 梅 林 . 埤 仔 頭 . 溪 底 等 。
梅 林 ( 內 林 ) : 林 仔 為 森 林 之 統 稱 , 而 梅 林 地 理 環 境 正 為 山 麓 地 域 斗 六 丘 陵 , 及 古 坑 山 林 之 延 伸 地 帶 , 故 雨 水 豐 盛 , 植 物 茂 盛 , 而 內 林 正 是 平 原 丘 陵 之 界 點 , 也 是 林 中 肥 沃 之 地 。
埤 仔 頭 : 埤 為 拓 墾 . 灌 溉 之 意 , 頭 為 前 之 意 。 故 埤 仔 頭 代 表 開 墾 區 前 之 部 落 群 。
溪 底 : 位 於 海 林 之 對 岸 , 以 虎 尾 溪 遙 遙 相 隔 , 與 古 坑 棋 盤 村 為 鄰 。 本 區 之 地 勢 較 低 窪 , 與 相 鄰 河 床 相 差 無 幾 。 本 地 名 以 前 可 能 是 河 床 地 , 因 虎 尾 溪 氾 濫 乾 涸 , 而 出 現 此 一 低 窪 區 。

湖山里
湖 山 里 分 成 咬 狗 . 楓 樹 湖 . 檨 仔 坑 等 三 個 村 落 。
咬 狗 : 咬 狗 本 為 植 物 名 , 因 此 一 地 區 為 丘 陵 地 , 故 出 現 許 多 此 一 植 物 而 聞 名 。
楓 樹 湖 ( 枋 樹 湖 ) : 湖 指 出 間 小 盆 地 , 且 本 地 區 因 為 有 一 株 五 百 年 歷 史 楓 樹 而 聞 名 。
檨 仔 坑 : 坑 為 低 地 , 而 檨 仔 為 植 物 名 。 蓋 此 地 因 在 虎 尾 溪 旁 且 此 村 落 被 溪 流 分 割 成 零 零 落 落 . 高 高 低 低 , 故 本 地 地 名 拜 河 川 沖 積 及 坑 上 之 植 物 所 賜 。

保庄里
光 復 前 叫 做 ” 保 長 部 ” , 因 本 區 的 地 形 長 長 的 而 得 名 。 光 復 後 改 為 ” 保 庄 里 ” 。
保 庄 里 包 括 :


  1. ” 上 庄 ” ( 頂 庄 ) 是 本 村 莊 的 上 半 部 ( 最 靠 近 市 區 ) 。
  2. ” 中 庄 ” 是 本 村 莊 的 中 心 地 帶 。
  3. ” 下 厝 ” 是 本 村 莊 的 莊 尾 , 因 地 勢 較 低 而 得 名 。
  4. ” 竹 圍 ” 原 先 只 有 一 戶 人 家 居 住 , 周 圍 都 是 竹 子 包 圍 著 , 而 命 名 為 ” 竹 圍 ” 。
  5. ” 後 庄 子 ” 又 叫 做 ” 過 溝 ” , 本 庄 到 後 庄 子 必 須 經 過 一 條 河 溝 , 所 以 又 叫 ” 過 溝 ” 。


 


資料來源:  http://ms1.yles.ylc.edu.tw/toulou/toulou1.ht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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