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用圖片:  http://sports.espn.go.com/nba/playoffs2003/story?id=1550756


 


 


      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非常「恨」Bruce Bowen,但是,有關他的「討論」與「筆戰」,一時三刻恐怕也停不了,不會隨他的宣告退休而結束。在經過今年馬刺隊將其交易到公鹿隊後,他被公鹿隊釋出,然後退休。這也應該是他,最後一次上NBA重大新聞的版面了。

        很多球迷問過我,對Bowen這個球員的評價是什麼?對Bowen這個球員,我很困惑,我不是馬刺的球迷,也不是Bowen的球迷,更沒有跟他過過招,所以對許多人指控他的「可惡」,我體會不到。

        但是,我可以體會那些「受害者」的憤怒。

         做為一個體能條件非常平凡、也沒有受到應有重視、選秀會上落榜的球員,Bowen看起來就像美國大學裡隨便抓就一大把的球員,憑藉著他的努力,在NBA裡掙得一席之地。如果說Pat Riley是他的啟蒙,幫助他在NBA裡找到定位,那麼Greg Popovich就是重用他的伯樂,而且一用就是八個球季,拿了三個總冠軍。終其他這一籃球生涯,五次年度防守第一隊,三次年度防守第二隊,看看他與Ben Wallace的經歷,還真有異曲同工之妙。兩個都是沒有在選秀會上被挑中的球員,毫不起眼,但卻靠著一身的防守本事在NBA裡立足。他們為許許多多想進NBA、但未受青睞的球員,指引了一條出路。

         Bowen到底是不是防守魔鬼呢?我不想說他的防守是否很髒,我只想說一件事:腳步

        不論Bowen是不是有使出一些防守上的小動作,他最令我稱道的是,在他體能還跟得上的時候,他可以對住聯盟中那些一流得分後衛或小前鋒的腳步。我敬佩他的防守腳步,可說是鋒衛防守球員的典範。要知道,他是面對著對方,對方向前,他就得往後撤,但在被動的情況下,還能如影隨行的如橡皮糖般的黏住對方,讓他的防守對象感到不舒服,以及進攻的節奏變調,這就是Bowen的防守哲學。而你越是急於想擺脫他,結果就越糟糕,因為Bowen是那種可以全心全力專注在防守對象上的人。此外,他對於他防守的每個對手,都有一定程度的研究,除非你在體能優勢上遠勝於他,否則他就會後發制人。這「後發制人」四個字,也是Bowen在聯盟中生存,領悟最深的地方。即便你過了他,後面還有一個Tim Duncan等著你。

         而且更可恨的是,他就是陰魂不散的可以跟著你,不時再抽你兩個三分球,能氣死人又能做苦活,堪稱是勞動模範。我只問那些恨他的人們一句話:這種球員放在你隊上,你要不要?

         我想,Bowen的12號球衣,是很有可能被馬刺隊退休的。他代表的是一種「精神」,分工合作的「無我」精神。馬刺隊的球迷,或馬刺隊的敵人們,應該也無法忘記他。一個球員,像他這樣能做到這個份上,已經夠了。不管人家是恨你愛你,總之他們就是會記得你。在馬刺隊2003、05、07三年總冠軍裡,Bowen都是立下汗馬功勞的角色,即便你看不出他的數據有何出彩之處,但你就是會記得那張留著小鬍子,皮笑肉不笑的臉。

        最後,我對他最想不透的事,仍是去年明星賽的前鋒投票,到底是那些人投給他的?我是真的認為,想選舉的人,不妨找他當顧問,一身爭議的球員居然還能悶聲不響的拿那麼多票,這也算是種黑色幽默吧。


 


 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本文作者為圓球城市籃球作家)作者:朱彥碩  | 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發表時間:2009/09/05 



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引述:   http://tw.sports.yahoo.com/nba/blog/roundball_chu/3490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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